为了促进教育理论界深化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教育问题的研究,近日,《教育研究》杂志社在京召开座谈会,来自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求是》杂志社、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深入研讨了新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专家们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教育科学研究应当准确把握我国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科学认识教育发展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更新教育科研工作的范式和组织方式,改革教育科研体制和科研管理体制,坚持与时俱进,推动教育科研工作不断创新。
问题一:学校、政府与市场
在深入的社会转型引发的社会变迁面前,教育领域中的各种社会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这些变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学校与政府、市场关系的变化。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教育曾长期处于封闭、与市场无涉状态,学校主要听命于政府,与政府构成的是一种简单明了的行政法律关系。社会大变迁带给教育最大的变化就是,教育已经不能不直面市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成熟,通过市场对教育的有限介入来向社会提供教育服务,已成为一种重要的教育运行机制。教育的市场介入和教育服务市场的形成,意味着现行公共教育体制的运行方式将发生深刻的变化,在传统的国家垄断的公共教育体制之外正在形成一种新的教育提供方式。与会专家认为,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教育必须充分重视的一种教育提供方式,即教育的市场化公益行为,大家就此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
市场化公益行为是现代国家普遍存在的一种处理公益性事业与市场关系的行为模式。就教育而言,市场化公益行为是指办学主体通过某种市场化的方式来获得社会的教育资源,以一种与政府途径相平行的市场途径向社会提供服务,为此必须给予投入教育资源的人以一定的经济回报。市场的有限介入既实现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同时又满足了社会成员对教育的多元需求,因而实现了公益。与政府所提供的教育不同,教育市场化公益行为意味着把教育这种公共物品经过转化,进入市场,并通过市场运作来向社会提供。据专家统计,当前我国的教育体制改革中,至少已经发育出10种以上不同于传统体制的新办学体制。这些不同体制的学校都与市场构成了某种程度的关系,使教育这种公益性行为具有了市场化的性质。
由教育的市场化公益行为引出了教育的营利性问题,与会专家认为,教育的公益性质并不必然排斥营利性行为的存在。教育能不能营利,取决于我们的政策选择。如果单靠政府提供的教育不可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如果法律不可能禁止教育营利行为的存在,我们只能通过对教育领域中的营利性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使这种经营性活动不损害教育的公益性质,进而与教育的公益性相一致。
与会专家提出,教育的市场介入和教育服务市场的形成,必将使现行公共教育体制的运行方式发生深刻的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将迅速市场化,人们将更重视教育的效率,这将对传统教育的公益性原则提出挑战。我们要对教育进行观念和制度创新,使其适应社会的发展,同时我们又要关注教育自身固有的意义,关注教育的公平性问题,使教育更好地惠及民众。
问题二:教育的均衡发展
在新的历史时期教育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在于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发展,保障全体公民的教育权益,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特别是要关注弱势群体的教育问题。
有专家专门阐述了农村教育问题。我国大部分人口在农村,只有广大农村地区达到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才有希望。农村教育长期是我国教育的难点,十六大报告提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要“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强调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发展道路和新型工业化道路。这对现行农村教育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新任务,农村教育在这个经济社会变迁中面临战略转型的机遇和挑战。
农村教育要为农业现代化做贡献。我国现阶段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还较低,科教兴农的指标落后,需要强化农业教育,特别是需要明确农业教育的结构体系及各级各类农业教育的地位、作用、办学方式和教学内容及标准,构建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农业人才的农业教育体系,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农民企业家和农业科技开发人才,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市场、专业农户等,探索农科教结合的新途径。
专家们特别提到,农村教育要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成功转移做贡献。我国农村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其中一部分转移到乡镇企业,还有相当一部分作为流动人口流入城市,需要对他们进行再教育,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增强农村剩余劳动力对城市文明和工业文明的适应能力及在农村区域内的非农业就业能力。
与会专家认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民族地区应是一个着力点。
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民族地区面临着各种挑战,同时也迎来了发展的机遇。民族地区的教育在这个关键时期要有突破性发展,才能促使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上一个新台阶。发展民族地区的教育,一是要努力使民族地区的教育与全国的教育协调发展,千方百计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的支持力度,特别是采取一些特殊政策,如构建“少数民族优先发展区”等。二是根据民族地区的特点,健全科学的民族地区教育体系,包括教育规划、培养目标、教育结构、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学制和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及招生分配、师资队伍建设等。三是调动民族地区自己办教育的积极性,创设一种“三教统筹”、“农科教结合”的社会教育环境,建立起教育与经济的互促机制,使教育与经济协调发展。
问题三: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
新时期教育面临的一个新任务,就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形成,这是应对21世纪的挑战及社会和人的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加速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有专家论述了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策略。(1)观念引导。要大力倡导终身学习的观念,如学习是终身的,人生不再划分为学习阶段和工作阶段;学习是无围墙的,不局限于学校学习,还包括在职学习、社会学习等;学习形式是多样的,不仅包括正规学习、系统学习,还包括非正规学习,大量的学习是在生活中、交往中、工作中发生的;学习的内容不仅包括知识、技能,还包括态度、方法、行为习惯等;继承是学习,创新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要善于进行创新性学习等。(2)教育改革。学校教育要重视培养人终身学习的态度、方法和习惯,为人的终身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改革课程结构,注重各科目之间的统整,加强与生活的联系;课程安排要增加弹性,方便学生学习;教育方法要多样化、现代化,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学校要加强与社会的联系,资源向社会开放,同时注重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在改革正规教育的同时,注重发展非正规、非正式教育,特别是要注重它们之间的结合;注重各级教育渠道的衔接与贯通,注重不同教育类型间的相互转换,特别是学校内外的教育机构要相互承认学习成就。(3)构建学习型组织。除学校之外,社会上还有各种功能的组织,如家庭、企业、政府、社会团体等,所有这些组织都成为学习型组织,整个社会的所有成员才能共享发展的效益。建设学习型组织,除了舆论宣传、倡导外,还要在组织内部制定治学促学的规章制度和奖励办法。学习型社区是有效地实现教育社会化与社会教育化的基本单位,要开发社区内的所有显形和隐形教育资源,由社区居民共享,要建立社区学习体系,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服务。
与会专家认为,我国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政府应是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发起人,建设学习型社会的“第一推动力”;政府应建立一个机构,规划、启动学习型社会的建设,指导和管理学习型社会的各项创建工作,以保证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有序、高效;政府应运用法律、财政等手段,多方促进学习型组织的发展;政府应整合各种教育资源,汇合各方力量,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成长。
信息作者: 宗秋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