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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中招生改革
信息类型:课程改革 加入时间:2005年1月22日
    
  
  日前,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了解到,今年广东专门针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下发了《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将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改革初中毕业考试、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改革高中招生办法等三方面予以突破。
  
  该省教育厅表示,实验区的中考命题要注意体现新课程理念。学业考试要坚持多样化的考试形式。积极倡导英语听力考试、英语和语文的口试。
  
  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方向,今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的学业考试的成绩以等级制的方式呈现。同时,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必须实施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该省教育厅提出,各地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的原则。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成为普通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据,要切实改变将科目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录取唯一标准的做法。
  
  信息来源: 楚天金报
  
  信息作者: 汤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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