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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拟出台政策让教师下乡
信息类型:教育新闻 加入时间:2005年1月25日
    ■鼓励五百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
  
  新华社武汉1月20日电 湖北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日前向社会公布,继去年启动“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试点,选拔300名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到农村乡镇任教后,今年这项计划将在全省推开,选派规模将扩大到500人至800人。
  
  据介绍,湖北省去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从普通高校选派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到乡镇任教,选拔人员服务期为3年,将全部安排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不安排在县(市)城区内的学校。被选拔的毕业生将享受到优惠政策:服务期内经考核合格的将获得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对获选毕业生可提前定级,不实行试用期;来自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等学校、符合推荐免试资格的毕业生,可先取得研究生入学资格,服务期满后再回校攻读硕士研究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选拔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对非师范专业的毕业生,由湖北省教育厅提供经费组织岗前培训,并免收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费。
  
  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选派大学生到2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市)乡镇以下学校任教。今年计划将进一步推开,扩大选派优秀大学生毕业的规模。
  
  ■城镇教师必须下乡支教一年
  
  湖北省今年将制订《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的规定》,其中将明确要求:城镇教师必须在乡镇中小学服务一年。
  
  湖北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郑年春表示,湖北省今年将制订《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的规定》,以促进城乡教师交流。湖北省教育厅将明确政策,要求城镇教师必须在乡镇中小学服务一年;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校对校”的教师要定期对口交流,交流期为一年;教师在乡镇学校的服务期经历或对口交流工作经历将作为职务评聘的必备条件;适当提高乡村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比例;对受国家、省表彰的农村教师实施免费培训等。(张先国 李鹏翔)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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